回收制度
 

 

台灣政府回收制度

 

 

1997 年環境部推行資源回收政策,通過社區民眾將垃圾分類(一般垃圾,資源回收物,廚餘),各地清潔隊負責收集民眾分類好的垃圾和可回收物,回收業者進行整理後,送至處理業者進行加工再利用,製造商需繳納回收處理費維持整體運營。這種模式提高了回收效率,助於推動台灣的綠色經濟發展。